窗口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四川成都市

价  格:
¥  5000
计量单位:
 单

商家性质:【服务商】

服务区域: 四川 -- 成都

浏览次数:
所属行业:
办证咨询
发布日期:
2025-6-21
详细信息

窗口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四川成都市;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网上办理形式成都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及无人员方式;

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将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广发〔2021〕27号)要求,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受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委托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经审核,下列公司符合国家《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同意经营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业务。现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前提条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二、有编导,播音主持,动画,导演,编剧,摄像等与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三、有相应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影视制作设备;

四、有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工作场所;

五、在申请之日起前三年未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六、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外资,分公司,工作室,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能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

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登记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发布者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波拉巴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前务必确认供应商家的资质、产品质量以及相应的服务条款。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

关于波拉巴 | 联系我们 | 留言反馈 | 诚聘英才 | 公司公告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常见问题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开通商铺、广告服务咨询热线:0755-83745902   传真:0755-83745902   QQ在线客服

Copyright © 2015-2025  bolaba.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波拉巴

主办单位:深圳市波拉巴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6011737号-1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1132号